22.第二十二章 迷雾
清晨,阳光洒下它金色的线条为小镇的房屋皆披上一席金甲,似乎在为拉斐尔一行人践行。阿玛西伽罗酒馆前,20个强大血族同时打开威压助兴,引来了不少人来驻足围观。彼此脸上都露出兴奋的潮红,他们即将踏上猎杀之旅。
这个城镇虽说是离斯内克最近的,但因为斯内克山谷地处偏远,地形崎岖,即使从小镇出发还是需要两天才能真正进入斯内克山谷。
猎杀小队队长丹戈尔的计划是从小镇西面出发,骑行半日,进入山林地区。介于队伍里面都是血族,第一日夜间不做休息,继续赶路。他预估,这样一直骑行赶路,到第二日中午,猎杀小队应该能到达斯内克山谷入口处的一个小河滩。那小河滩上有一个百来人的人类部落。到了此处后,后面的路就只能步行。
拉斐尔坐在马匹上,从出城门开始丹戈尔就自来熟地骑马过来,与拉斐尔并驾齐驱,有说有笑。拉斐尔扬起一抹明媚的微笑向丹戈尔询问:“丹戈尔,你这是第几次进谷啊?”
丹戈尔思考了一会儿回答:“这啊,第三次吧。”
拉斐尔惊奇。“第三次?他们不是说斯内克山谷里危险重重么?怎么你去那么多次,那你拿到了蛇丹了?”
“哈哈,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蛇丹哪是那么容易拿到的。我前几次都只是去探路罢了。斯内克山谷里危险重重,光是一路上的野兽都够我们喝一壶了。但只要你不进入山谷中心地带,只在外圈转悠,倒也没什么大碍。拉斐尔,今晚我们可不休息,要通宵赶路,你和你哥哥能行么?”
拉斐尔自信的仰起头。“不就是通宵赶路么,你放心我能行。”
丹戈尔调笑道:“那就好,我还真怕你们两兄弟吃不消。看你们细皮嫩肉的,就是有地位的主。这几日你们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啊,这几天会很辛苦的。”
“我们还没那么弱呢。”
丹戈尔笑呵呵的应着,双腿一夹紧马腹,驱马到队伍的最前方。作为队伍的灵魂,他需要和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熟悉熟悉。
诺森伯兰将丹戈尔的言行净收眼底,却从始至终都不插入他们的谈话。在诺森伯兰眼里,这个丹戈尔并不是明面上那么简单。他能够在斯内克山谷全身而退三次,必然有所隐瞒。但诺森伯兰不打算告知他的小玩具这些,必要的磨难会使得这场旅行更有趣味。
诺森伯兰骑马上前,并在拉斐尔身边,伸手提了提拉斐尔的衣领,颇为体贴地提醒道:“记得按时吃药。”诺森伯兰所提的药,自然是消除人类气息的那枚。
拉斐尔心理十分排斥诺森伯兰的亲昵,但只能按下不表。相比于阴暗狡猾的诺森伯兰,他内心更亲近与光明磊落的丹戈尔。
夜凉如水,猎杀小队最终决定在一条清澈溪水旁稍作停留以作休整。
一路奔波,拉斐尔一直没注意到队伍里有女性队员,直到如今才看到这个倩丽的身影。
全员停留休整,猎杀小队里顿时响起众多呼朋唤友声。少女孤零零的坐在最角落处,并没有人与她结伴而行。
少女被丹戈尔唤做贝琳。贝琳身穿一身黑色紧身衣,披着一个破旧的斗篷,手里拿着匕首正在切割烤鱼。贝琳一路沉默寡言,加之模样普通,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引起猎杀小队里男性血族的注意。
休息完毕,猎杀小队继续横穿山林,向斯内克山谷入口的小河滩挺进,终于在在次日午后按计划抵达人类部落。
拉斐尔下马,跟在诺森伯兰身边,打量着眼前这个人类部落。部落的黄土房屋稀稀拉拉地围在河滩边,道路上也是人丁稀少。因为这个部落里都是人类,所以他们对血族突然道来十分排斥。但又碍于身份差距,部落首领只能硬着头皮接待他们。
丹戈尔把马匹交由部落首领安排。按照部落的老规矩,猎杀小队的马匹若在一个月内无人出谷领取,就任由部落自行处理。
猎杀小队的人被部落首领安排在整个部落最高处的房屋里。那是一个干净明亮的土屋,离部落聚居地也比较远,以便将人类和血族隔离开来,减少不必要的杀戮。
翌日一早,晨光微亮,猎杀小队就告别部落,开始最终的冒险。
丹戈尔作为领队,一直在队伍的最前方开路,他手里拿着一个长棍,边走边打向四周的草丛,用来驱赶蛇虫。傍晚时分,一行人总算是摸进了斯内克山谷的入口。大家一致决定今夜在这里露宿,夜里不适合进谷,太过于危险。
一行人围坐在火堆前,丹戈尔拿着烧过的树枝在裸图的土地上画了一个简略的斯内克山谷的草图。向队伍里的人讲解道:“上次我有幸找到了老巢,它大概在斯内克山谷的腹地东北方向。我记得四周有一个很大的瀑布,你们到了那里就要小心了,离巢穴越近越危险。我们这次的目的并不是进入巢穴,而是在四周扑捉落单的阿玛西伽罗。明日一早,我们分队搜寻,最终顺水而上在瀑布集合。据我多次经验总结,身形粗大的,头上有明显黄色条纹的越有可能是王族。阿玛西伽罗王族的智力比一般的高,很难捕捉。所以,遇到王族大家量力而行,尽可能避开它们。”
丹戈尔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几个信号弹,分别递给小队首领。丹戈尔强调。“这种信号弹是我特制的,斯内克山谷里有一种花散发的味道会使阿玛西伽罗退避三舍,但也会使人有少量麻痹作用。麻痹的效果跟你自身的体质有关,所以这信号弹的使用大家要谨慎。”
诺森伯兰把信号弹放到鼻尖闻闻,了然一笑。诺森伯兰作为一个老怪物,一闻便知信号弹是用什么药物制成。这个信号弹的麻痹效果绝对不是丹戈尔说的这么简单,还有其他附带作用。诺森伯兰看破却不说破。
“你们若是走丢了,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就发信号弹,附近的队伍必须前去去支援。”
丹戈尔特意叮嘱贝琳。“贝琳,你是单独来组队,又是女孩子,他们都各自有队友,要不你选一个队伍?还是你愿意和我走。”
贝琳握着信号弹出神,泰然自若,坚持一人独行。
拉斐尔决定跟着丹戈尔小队走。诺森伯兰喜闻乐见,当然不会阻止。
队伍里一个叫做阿瑟的光头男人猥琐地舔舔嘴唇,他注意这个贝琳已经很久了。“小姐,你是女孩子,在这个时候,你就该躲在男人的身下寻求庇护。”
阿瑟话还没说话,他队伍里的地痞流氓就起哄大笑起来。
阿瑟刚侧身拍着兄弟的肩膀,贝琳的匕首就擦着他的脸飞过,扎进后面的树干上。
贝琳不苟言笑地讲:“管好你自己就是了。”
阿瑟正要爆发,一个叫做史蒂芬站了起来将阿瑟拦下。史蒂芬挡在贝琳和阿瑟之间,推搡着阿瑟缓和气氛。“对女孩子别这么粗鲁,小心以后找不到女人啊,哈哈。”
闻言,一群大男人心领神会的大笑起来。
贝琳虽然孤身一人,但显然并不是好欺负的主。
阿瑟嫌弃地朝地上吐了一个唾沫,嘴里还不忘骂道。“没人要的臭女人。”
贝琳充耳不闻,走到树边,拔出匕首又插进她靴子里。
天刚擦亮,阿瑟的队伍就摩拳擦掌地先跑了,紧接着的是史蒂芬和查理的小队,再跟着贝琳也离开了露营地。
如无意外,下一次再见就是丹戈尔所说的那个瀑布。
丹戈尔他们这一队就五个人,外加拉斐尔和诺森伯兰两个后来的,这一路人是最后出发的。
山谷潮湿多雾,加之这个山谷植被繁茂,阳光进不来,山里的雾气还没完全散开,眼前都是影影绰绰的,看不清远方。刚开始还能看到前面队伍留下来的痕迹,越往山谷深处走,就越摸不清前人的去处。
丹戈尔见迷雾越来越浓,从包里掏出一个瓶子,呼唤大家纷纷集中。“大家吸吸,提提神,前面的雾吸多了会产生幻觉。”
队员听说拉斐尔手里是药瓶,就迫不及待地过去闻药瓶里的气体。前面几个闻过的队员,脸色都不太好,一个个摆出极力忍耐的样子。
轮到拉斐尔时,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把瓶子放到鼻子下吸了一口,一股刺激的味道瞬时侵袭大脑,拉斐尔受不了快速递给诺森伯兰,捂着鼻子咳嗽起来。
“哈哈,拉斐尔,至于么?哈哈。”丹戈尔拍着拉斐尔的背大笑。
“咳咳,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难闻。”拉斐尔抱怨。
“哈哈,秘密,秘密。”丹戈尔装起神秘。
诺森伯兰平淡地吸了一口,脸上没有任何不适,也浅笑着帮拉斐尔抚背顺气,似乎一点不受这刺鼻气体的影响。
拉斐尔心下有些失望,自己还想看诺森伯兰出丑的。
丹戈尔收好瓶子,抬头看看四周。
“一会儿进去自己小心啊,前面进去的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拉斐尔担心的问:“他们有药么?”
丹戈尔笑了一下却不答话,继续走在队伍最前方开路。
拉斐尔不明白这算什么回答,但想着,大家都是血族,必定不会莽撞行事。
斯内克山谷常年处于自然生长状态,丛林茂密,植物种类繁多,各类野生动物也多,更别说这里生长着阿玛西伽罗。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拉斐尔他们可谓草木皆兵,行走速度异常缓慢。
烈日高升,小队已经徒步跋涉了四个小时,虽说头顶有参天大树遮阳,但丛林里却闷热无比。
丹戈尔砍掉足有小孩儿手臂粗的藤蔓,香甜的汁水从断口流出,丹戈尔仰头喝掉里面流出汁水,又递给第二人。丹戈尔坐在树根上,擦干头上的汗,眯着眼,向前方看去。
“走了这么久了,都没看到前面的人,他们跑得真够快的。”回头看向拉斐尔,问道:“拉斐尔,你还行么?”
“我还坚持得住。”
拉斐尔手撑着一个树枝,看起来又些许疲惫。拉斐尔的体质不如血族,当然无法和他们比拟。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拉斐尔只好运起灵湖中的灵力不断的给身体补充能量。还好诺森伯兰之前向众人解释的是拉斐尔自小体弱,也就没有引起大家的怀疑。
“大家都坐着休息会,我觉得我们离阿玛西伽罗已经近了,休息一会儿,我们就散开找,小心点,别走远了。拉斐尔你们跟着我走这条路吧。”丹戈尔指着一个方向。
拉斐尔看向诺森伯兰,诺森伯兰坐在拉斐尔旁边,从怀里拿出水袋,递给拉斐尔。“喝点吧,看你累的。我没意见,走哪里都一样。”
拉斐尔猛灌一口,水袋是诺森伯兰贴身保存,受着诺森伯兰体温的缘故,水袋里的水十分冰凉,喝下去沁人心脾,拉斐尔忍不住舒爽地呼了口气。
“好,一会儿我们跟你。”拉斐尔回复道。
诺森伯兰接过水壶,就着拉斐尔喝过的地方喝水。整个队伍,也就诺森伯兰看起来一点都不狼狈,还是衣冠楚楚的贵公子模样。
拉斐尔对于诺森伯兰的纤尘不染心里有点不平衡。
大伙儿分好线路,就起身行动。拉斐尔杵着木棍跟在丹戈尔身后,诺森伯兰走在最后。他们这一路人,就他们三个,另外四个两人一队朝着其他方向去了。
丹戈尔聚精会神地开路。
走了没多久,拉斐尔觉得气氛太紧张,找个话题缓和一下。“丹戈尔,阿玛西伽罗很厉害么?”
丹戈尔停下来,踌躇着行进方向。“不好说,看你自己的运气吧。”
“都说它很嗜杀,是蟒蛇,那得多大啊。”拉斐尔一直很好奇这个事。
“大小不一,小的跟一般的蛇差不多,也就拳头大小,大的,我不确定,但我见过和这个树干差不多的。”丹戈尔用刀敲击身旁一颗四人合抱粗细的老树。
拉斐尔看着树,咽下一口唾沫。“这,这么粗啊。”
“哈哈,怎么样,厉害吧,那条蛇可是王族。”
丹戈尔有心想吓唬拉斐尔,双手高举,做出猛兽捕食的样子。“到时候,他看见你,就这样扑上来啦!”
拉斐尔没被丹戈尔吓到,倒是被从来深处另一个声音吓的打了个哆嗦。
“不要啊!啊!”一个男人凄惨的尖叫声,从丛林前方传来。
“前方出事了。”丹戈尔拿起战斧就向前跑。
这种时刻,就是用时间跟生命赛跑。若慢一分,必定就会有人死去。拉斐尔也一改方才的疲惫模样,鼓足干劲跟在丹戈尔身后追过去。
“啊,啊!救命啊!来人啊!”又一个粗矿的男声传来,其中满含凄厉,绝望之音。
“啊!”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不绝于耳,此起彼伏。
丹戈尔跑得最快,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
现场满是血腥,四周洒满了鲜血,还有残留的衣物碎片以及难以分辨的人体组织。一个男人孤坐趴地上,右腿大腿以下都没了,男人恐惧地向丛林深处躲藏,嘴里还不停地求饶。“不要吃我!救命,救命啊!”
https://www.lingdlanksw8.cc/72/72849/20444588.htm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www.lingdlanksw8.cc。零点看书手机版阅读网址:m2.lingdlanksw8.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