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试身手
瑜伽,把瑜伽术用到偷窃上,让自己的手能伸曲自如,这是丁叔最引以为自豪的创新,据丁叔自己所知,在中国,干他们这一行的,还没有人把瑜伽用在盗窃上。有了瑜伽这玩意,好多难题都变成了简单的事,能为常人所不能,出手的方位多了许多出来,机会多了,成功率就会增加,撬个门开个锁摸个包真是太容易、太方便了。
黎古身上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没有办法的时候他会装,他跟丁叔学徒没多久,就知道了丁叔是一个喜欢吃得苦的人,因为他长期挂在嘴边说,他那三个弟子之所以没把本事学好,就是吃不得苦,人一定要吃得苦中苦,方能为人上人。所以黎古训练得再累的时候,他也没有哼过一声,让丁叔对他这一点十分的满意。
黄荆棒下出人才,丁叔信奉着这个教条,尽管黎古少年成精,能察言观色,也会阿谀奉承,但在训练的过程中,还是没少挨鞭子棍子,尽管黎古训练成绩很出色了,但丁叔对他的要求太高了,高到神仙有时也会摇头,所以黎古常常还是达不到丁叔制定的标准,所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是常有的事。
丁叔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要树立自己的权威,让黎古对自己产生绝对的服从感和强烈的恐惧感,让黎古不敢想着逃跑,不敢违抗自己的命令,二是做贼挨打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不把身子骨熬熬,以后被一棒给打残废了,所有的不是白学了嘛。
丁叔要教给黎古的东西还真是五花八门:化妆术、心理学、侦察术、跟踪术、装死术、开锁术、痕迹术等,这些东西的掌握,对行窃有着很大的帮助。比如说装死术,你只要能装得像死狗一样,再气愤恼怒的受害者,由于良心的发现,也会停止自己挥舞的拳脚,这样就达到了减少对自己伤害的目的。
丁叔在训练黎古过程中,惊喜的意外发现,黎古居然有很不错的武术底子,韧带、各个关节早已完全打开,什么拉一字、劈大脚、倒弯弓等动作,对他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能做出常人做不出的高难度动作,这样的人练起偷窃之术来,往往事半功倍。丁叔没练过武,他常常为此事感到遗憾,因为他年轻的时候看上一个漂亮的姑娘,可姑娘是武术世家的子弟,家里提出要比武招亲,丁叔为了爱情,虽然不会武功,仗着手脚灵活,还是硬着头皮上了擂台,结局自然可想而知,被人打得直吐鲜血,肋骨断了几根,足足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才能下床活动,等他伤好的时候,姑娘早已嫁人了,这事就这样算黄了,害得丁叔暗地里掉了好几场辛酸的相思眼泪,谁说男儿无眼泪,只是未到伤心时,丁叔一气之下把姑娘家席卷而空,就连夜壶也没有放过。
丁叔一问之下才知道,黎古从小就在他的爸妈指导下练习武艺、学习体操,每天都会压腿、劈叉,蹲马步等。黎古现在的绝技是一手飞刀打得特别好,因为小李飞刀是黎古他爸,黎明的偶像,黎明在这方面,对黎古是重点照顾,要求得特别严。黎古除了由于人小手劲差点外,准头那是十足,树上的麻雀都不知被黎古射下来多少,丁叔对黎古这样的高素质那是喜出望外,行窃这门玩意,本就是最讲究眼和手的完美配合,这是重中之重、根本的根本。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黎古每天都在进步着,黎古的天分之好还是在丁叔的估计之外,丁叔自己已算是一个天才,可这黎古却是天才中的天才,进步神速得不可思议,让丁叔想起自己学艺的时候,惭愧呀,惭愧,跟黎古比起来,自己那时提高的速度,连蜗牛的速度都算不上。
黎古总是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己教的学会,学好,学精,还能偶尔指出他在认识上的误区。这黎古才多大呀,丁叔从内心里感谢上苍让自己收到了这么一个天生的贼胚,夜里常常激动得流下了眼泪,白天是不能流的,师傅的面子还是要保持的。
看来黎古要赶超自己只是时间的问题。丁叔原来还想留几手,在自己弥留的时候再传给黎古,现在是毫不保留的把自己多年总结出来的偷窃技术加理论一一传授给黎古,五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其间他们为了逃避警方的打击也搬了几次家,但都没有离开江洲市,五年时间让黎古长高、长大了,成了一个翩翩少年郎了。
丁叔算是被黎古掏空了,该教的教完了,其它的他想教也不在行,尤其是女人方面,黎古比他还说得头头是道,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早熟。
丁叔知道这时的黎古还远远不够,说白了黎古现在是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所有的一切只是在纸上谈兵,所学的技能还不能合理充分的运用。
实际的操作经验,对任何一个行窃的人来说,永永远远才是最重要排在第一位的。
丁叔开始有计划有目的锤炼黎古,只要有机会,就把黎古带出去观摩学习,让黎古在实战中练兵,自己回来再给他作全面的盘点和细细讲解,指出他的不足和应该注意的地方。
黎古由于基本功扎实无比,所以很快就在实战中崭露头角,表现出了让丁叔都心醉的少年神偷风范:不怵场、不显山、不露水,动作娴熟老到,隐蔽性强,随机应变恰到好处,出手的时机选择无可挑剔。有时就连丁叔自己稍不注意,都不知道黎古是怎样得的手,更不说是懵懵无知的受害人了。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对行窃的人来说也是十分适和的,丁叔带着技艺已大成的黎古开始周游全国,在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的同时,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出门的时候丁叔可是对黎古说了,身上可是一分钱也没带,一路上的费用,吃住行玩消费的档次,就看黎古的本事了。
两人出门没多久,黎古就动了手,得先挣点车费再说不是,不能再像红军那样靠脚走天下了。
公交车停下刚把门打开,望眼欲穿的人们就都一轰而上,争先恐后的往上挤,上面想下来的人则拚命的往外挤,黎古混在人群里,一连下了三次手,然后装着人小体弱被挤开了。丁叔在不远处边警戒边看着黎古,这样的情形,就连没学过的人都容易得手,更別遑黎古这样的经过特别训练的人了。
有了别人的钱,用別人的钱当然心不疼,所以节约二字就谈不上了,两人打了一个出租车到了火车站,黎古观察了一下,他的同行还真不少,正在勤奋的工作着,无论是干哪一行,付出才有回报呀。
丁叔用黎古偷来的钱买好去上海的火车卧铺票,他当然不会去排那长长的队伍,而是直接花高价,从票贩子手上买就是了。
有人行窃被发现了,两个警察在后面猛追,丁叔认出来,这被追的人,正是他的徒孙之一,丁叔小声问黎古道:“黎古,他的逃跑动作有什么不对的?“
黎古不假思索的脱口道:“他不该往人少的地方跑,而应往人多的地方逃跑,而且该边跑边制造一些混乱,这样能引起人群的恐慌,他逃跑的机会就能大大的增加。“
丁叔颌许的点了点头道:“不错,他这样跑是没有机会逃走的,没有必要的掩护,就容易被锁住目标。“
火车上丁叔没让黎古动手,因为一旦失主事后发现被偷报警,在火车这密闭的空间里,想脱身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除非你已作好跳车的准备。
丁叔让黎古在火车到达终点站上海时,大家着急下火车时候动手,因为这时到了目的地,大家又座了这么久的火车,都有了及不可待想下去的念头,这时的警惕性降到了最低,出手的危险性也被降到了最低。
由于人们几乎双手都拿着各自的行礼等着下车,这给黎古下手带来很大的方便,黎古在人群中一阵穿过,由于他人小,谁也没有去留意他。
等下了火车,人们各奔西东,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浑然不知,事后也是一脑雾水,根本想不起自己的钱包是怎么掉的,下车前自己还明明摸过的呀,看来是火车站那些扒手的水平又有新的长进了,下次一定得打起万分精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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