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找人,不找“麻烦”
监察官抬起头来,随即从蹲坐的地方站了起来。
这个可怜的身份不明的死者被撕成了几块,皮肤也被撕咬的面目全非,几乎分不清男女老少和身份,身上还有着刺鼻的气味,闻起来就像是……唔,直白些说吧,就是穴婴的尿液,这种个头矮小,没有皮肤,像是没有发育完全的人类小孩一样的生物会在那些没有吃完的猎物尸体上排泄,靠尿液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来屏退其他的食腐生物,这样穴婴就可以第二天大摇大摆地回来把它们的剩饭拖走。
在野外看见一具被穴婴分尸的受害者该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沼泽地的热情欢迎。”邓肯自问自答道,穴婴是塔塔利亚最常见的怪物,几乎和抓挠怪一样多,但没后者那么危险,也只有孤身在夜晚深入沼泽的人才会遇害,穴婴一般的猎物是单独的羊和鸡,就连牛也不是它们常会选择的目标,这些怪物就像是野狗一样,或者正确来说,它们在塔塔利亚的沼泽地里替代了野狗的角色,在路上遇到一个被野狗咬伤甚至咬死的人,又说明得了什么呢?
“倒霉的家伙。”
邓肯曾经把尸体翻过来,在残存的衣服口袋里搜刮过可能留下的东西,什么都没有,穴婴不会收集钱币,信件这样的所有物,这说明在他之前另有一些“食腐生物”来过了,或者这整件不太寻常的捕猎就是一场谋杀,穴婴只是担任了毁灭证据的一部分工作而已。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即便巢穴就在附近,穴婴依然把食物扔在这里就逃走了。邓肯耸耸肩,他并不关心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真相如何。
不管是穴婴,抓挠怪,清道夫还是谋杀在塔塔利亚这个自治区和帝国的流放区里面都是太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多到甚至不值得人去关心。
沼泽地的热情欢迎呗,还有什么。
现在他已经没有其他能为死者做的事情了,穴婴的巢穴虽然在不远处,但他一点也不想把那里清掉,一点用处也没有,这不是监察官来塔塔利亚的目的,而且就算他做了,很快穴婴又会筑起另外一个巢穴,它们只需要在沼泽地挖个泥坑,铺上稻草和烂树枝就完成了,这些生物像是苍蝇,又像是人类村庄的一种坏疽一样,驱之不尽赶之不绝。连村庄自己都懒得请人去清除它们,只是把这些家伙每次饕餮完一塌糊涂的现场清理一下就完了。
邓肯也打算这么干,或许有些学者,比如塔兰伊斯学院和白鸥海岸的学院的那些,会争论不休穴婴的来历,尤其是为什么只有塔塔利亚才有这种东西——甚至包括一些紫晶教团里那种神神秘秘的家伙,他们对这些怪物的来历恐怕更有求知欲和权威。但他两种都不是,也都不想当,监察官拿过一边的小铲子,开始挖起坑来,给这个不幸的家伙立一座浅坟。
一小会之后,他把目光移向远方的天边,北方的天空中的乌云一层一层的,好像鱼鳞一样叠在一起,好像一只趴在天上的巨兽一样,向他的方向压过来,在那道路蜿蜒的尽头,天边下面的地方,小镇的炊烟和灯火渐渐地被阴影盖上。邓肯知道那是布维里,从贝希摩斯山脉到达卡坦平原,再到达沼泽后遇到的第一座城镇,也是正式进入塔塔利亚的标志。吹来的风已经开始带着寒冷的湿气,从云层的运动速度来看,他必须得快了,不然,暴风雨就会在他的身上无情地扫过,哪里都别想干燥得了。
邓肯想了想,从身上取出一些东西,大多数是文件,还有一个指引者教会的徽记,包在一个亚麻布包裹里,扔进了还没有盖上土的浅坟中,和尸体放在一起,尸体上已经被倒上了脑虱的腺体液——这是一种同样刺激性的生物药液,也是他用来调配驱退动物的药膏的原料之一,穴婴不会再来骚扰这具尸体了,让他可以安全地把一些不想被人搜出来的东西藏在这座浅坟里。然后就用铁锹把坟墓用泥土封上。
“来吧,伙计。”邓肯把剩下的东西和铁锹一起塞进一匹栗红色马的腹袋中,挽起缰绳,低声道,这匹马是克雷格·雷德法斯特——小气,贪财的诗人和柯克维尔教会的监察官送给他的临别礼物,他得承认在这样的地方有一匹马比徒步行走要方便得多,尤其是荒郊野岭,不得不独自旅行的时候。虽然邓肯更担心他托付给诗人转交的信到底能不能送到,他觉得自己未免太相信这个家伙了,或许,一开始就不该写那种东西。
冰冰冷冷的风带着水汽打着他的脸庞,邓肯不由得蜷缩在了自己的斗篷中,足足住在这片无尽的沼泽和破碎的群岛三年的时间,也没让他习惯这里的气候。
闪电的光芒陡然连续闪了几下,把窗外和里面变成一阵耀眼的白,接着,还没来得及让人有所反应,巨响便让所有人的耳膜隐隐作痛,在接下来的一阵儿童的呼叫和低声的抱怨中,空气中传来了一股清冽的好像什么被烧焦了的气味。
“蝇头小事”旅店的酒保从趴着的吧台上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稍微回味了一下不怎么好的梦境,和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打了个哈欠便又趴下去,外面的雨下的很大,窗子的木板完全不能阻止雨水像瀑布一样往店里面灌,每个人都离得远远的,没人愿意靠近窗口,刚才太靠近旅店的雷也许打中了旅店之外不远处的牛棚,但没人愿意在这样的暴风雨里出去看看,除了牛的主人。布维里在这样的天气里又湿又冷,旅店里的客人们不得不披上更多的衣服,缩在火炉前犯懒,谁也不打算做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东西。
接着,门就在这时候打开了,那个人从狂风暴雨中走进来,身上的水滴像是小溪一样,无论帽子,披风还是靴子都好像刚在瀑布里被洗过了一样,每个人都看着他,就好像看见鬼似得,那个人带来了一阵狂风,吹得炉子里的火焰东摇西晃,每个人的衣帽到处翻飞,雨水也趁这个机会在本来就不大的屋子里肆虐了一番。
“嘿!屋子里够湿了!”有人开始高声抱怨,那个人转头关上了门,然后一路走向吧台。
“你要什么?住店还是吃的?”酒保问道。
“一些热的东西,什么都好,最好是汤。”来的人说道,一边不住地发抖,他戴着黑色的宽檐帽,穿着的披风也是黑色的,皮衣里面的衬衣破破烂烂,带着明显的赛普雷口音,脸上长满了胡茬,在他说话的时候,披风和皮衣上便一边一条线似得地滴下水,就好像整个人里面都灌满了水一样,靴子也很快像是化了似得流出一个小水泊,“先给我来杯啤酒,汤可以之后再上。”
“啤酒也要热的吗?”
“热的啤酒?”那个人冷冷地说,“你看我是那种喜欢喝马尿的人吗?还是我身上哪里闻起来像是穆尔塔米德人?”
“抱歉,这里是个小地方,可没你们那边那么多规矩。”酒保回答,“你要喝点东西暖暖身子,可没有烈酒,也没有你们赛普雷那些精致的老爷小姐们喝的葡萄酒,也没有卡坦尼亚人喝的蜜酒,只有啤酒,你要是不在意的话我可以给你热一热。”
“普通的啤酒就好,汤里有什么。”
“什么都有,如果你运气好的话,一个大锅煮起来,小鱼,贝壳,菜叶,牛羊猪鸡肉,如果猎人从沼泽地里回来的话说不定你还能吃到蛇和兔子,总之什么都有,只要你运气好。”
“没有老鼠吧?”
“你运气好的话。”
那个陌生人嘀咕了一声,不太清楚锅里面掉进了一只老鼠到底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他在吧台前坐了下去,把自己吸饱了水,重的像是墓碑一样的披风扔到一边,酒保带着一个脏兮兮的酒杯,里面装满了浑浊的啤酒,在把酒杯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就伸出了手。
“先付钱。”
陌生人掏出了一个铜币。
不是只有旅店的酒保在打量着他充满泥泞的靴子,脏兮兮的外表和破旧的衣服,旅店里还有其他人,其中有些眼光并不友善,尤其是在听到他赛普雷的口音时,陌生人刚刚把酒拿过来,一道阴影就越过他的头顶,盖住了他,他转过头,看见一个肥头大脸的壮汉正把粗壮的右手排在他的身边,大汉的背后还站着两个人,三个人把陌生人围成一圈,交叉着双臂。
“有何贵干?”
“贵干倒是没有,”壮汉板着脸回答,“我们都是本地老实巴交的平民,不想惹什么麻烦,只是想让你说句话。”
“什么话。”
“叫做‘做梦者梅拉德跟他的指引者教会都是一群狗屁’。”
陌生人扬起了眉毛。
“快说!”他背后一个人吼道,嘴里喷出蒜味。陌生人没有回头,看着吧台后面的酒保,发现酒保也是一样的表情。
“我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何在,如果是个测试的话,那也太小孩子气了。”
“照着念出来。”壮汉露出了威胁的语气,“不然我就把你从这里扔出去,摔个狗啃地。”
陌生人看向自己的剑,他身边的三个人都手无寸铁,但他们站的很近,这个空间里剑施展不开,而且有一个人始终在注意着他的动作,恐怕他只要稍微一动就会挨一拳头,他叹了口气,照着要求把刚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壮汉满意地点点头。
“记住,小子,你现在是在塔塔利亚,这里没有什么狗屁教会,也没有你们赛普雷那里的婊子女皇,三种人在这个酒馆里不受欢迎,小偷,贵族和教会的走狗,敢在这里传教或是做些你们那里的烂事,我们就要你好看。”
“这算什么?塔塔利亚的热情欢迎?”陌生人无奈地问道。
“鸡毛蒜皮的蝇头小事而已,小子。”壮汉回答,“这是这里的规矩,现在闭上嘴喝你的汤,别找麻烦。”
旅店里的客人一开始抱着仿佛是来看热闹的态势聚集了过来,但发现似乎这件事情没什么高潮,旅店的打手们心满意足地离开后,就失望地坐了回去。其实他们也没显得很热衷,没多少人真的离开他们的位置,在这天气里连猫和狗都懒得离开火炉。陌生人端过那一碗热气腾腾,飘着一层油腻和好像什么动物的毛发,污秽不堪的汤,看也不看地喝着,他根本不在意里面到底有什么和肉是从哪里来的,在意了也没用。
与此同时,他也在打量着酒店里的其他人,除了占据了火炉前最好的位置的那三个打手之外,其他的看起来都像是些本地人,农夫,马夫和皮匠,牛棚的主人刚刚从屋子里冲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没人在乎,不管他被暴风雨吹走,或是被穴婴拖走了都是一样,在远离火堆的地方却坐着两个装束看起来格外显眼的人,两个女子,穿着紧身皮衣,长马靴,衣服上有着非常少见的毛皮装饰。两个年轻女子一个黑头发一个棕头发,蓝眼,很随意地翘着腿,桌上有一大堆吃剩下的骨头,她们没穿长裙而是叉开式的镶皮甲,让身体的曲线毕露,裸露的腿上肌肉饱满,手臂也是,看起来很有力量。
看起来她们没有被周围的人骚扰,不仅如此,人们尽可能地坐的离她们远一点,两个女子虽然没带任何手枪,但其中一个背着一把形状怪异的长刀,而另一个的长矛则靠在不远处的墙上,长刀有着鲨鱼皮的鞘。陌生人想了想,接着把自己腿上的手枪拔出来,把里面的水倒出来,用一根通条捅出里面湿透了的火药。
又过了一会,等面前的汤喝完,他就靠近酒保,将一枚特雷米放在他的面前。
“找地方过夜?”酒保问道。
“没错,不过这个只是小费,不是订金。”陌生人说,“我要找曼奇亚·弗里瑟。”
酒保刚拿起银币,听到这话,脸色就变了变,“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他说,这个回答让陌生人感到有点意外。
“曼奇亚·弗里瑟。”他又重复了一遍,好像是因为自己的口音不够纯正似得,“他管着这家酒店,不是吗?”
“没有听过,没有这事。”酒保咕哝着,把银币往陌生人面前一扔,“没有空房了,快走吧,去下个地方碰碰运气,别找麻烦。”
“我没有找‘麻烦’。”陌生人人坚持道,“我要找你们的老板,曼奇亚,他在哪?出什么事了吗?”
“我再说一遍,我不知道,也没听过这名字!”酒保提高音量,陌生人刚想继续询问,打手们的声音就又响了起来。
“他说了没有空房了,无赖!”壮汉大吼道,“别再纠缠不休了,赶紧滚蛋,王八蛋!”陌生人感觉到打手们再次向他的背后逼近,但他这次可不打算退让了。壮汉伸手抓向他的肩膀,突然银光一闪,手腕上便多了一道伤痕,而陌生人的左手握着一把匕首,手柄上有一些金色的花纹,其余两个人拔出了腰间的剑。
酒客们突然又兴奋起来,开始大声鼓噪,有些看起来像是店里游手好闲的混混开始蜂拥向前,也拔出匕首或是抡起木棍,但突然,其中的一个人惨叫一声,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胸前突然多出来的一节矛尖。矛尖就像出现一样迅速消失了,那个人用手摸了一下留下的清晰可见的血洞,便倒了下去,鼓噪变成了惊叫。
两个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起来,其中一个黑发女子手里的长矛矛柄还在滴血,很轻松地转了个圈,扛在肩上。而另一个棕发的也摆出极有魅力,婀娜多姿的身态,手里却握着长刀的柄,这把怪异的长刀开始的剑刃是直的,接着就突然变成了新月形,像是一把接在剑上的镰刀一样。
“我也想找这位曼奇亚·弗里瑟谈点事情。”棕发女战士用着悦耳,充满成熟女性魅力的嗓音说道,“我不来找‘麻烦’,只找曼奇亚这个人,但是有人想找‘死’的话可以来问问我它去哪儿了。”
陌生人没有说话,他一直盯着面前虎视眈眈的敌人呢,不过在这小小的插曲发生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外面越来越猛烈的大雨和狂风,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几乎酒馆里每个人都听得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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