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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朝歌


春阳城,位于秦国境内,虽说秦国是神州第一大国,但春阳城其实是没沾多少光的,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就处于秦国最为贫瘠的北荒。

        北荒是一个沙漠,春阳城是一个在沙漠中建成的城市。

        春阳城市井街道,人群熙熙攘攘,街边摊贩吆喝着,有卖北荒便宜的烙馍,也有卖稀少很贵的蔬菜,虽然这些菜都是干焉的。

        日暮,春阳城的天气凉快了些,摊贩们也收拾着准备回家了,北荒的气温温差极大,白天热的汗水长流,晚上却恨不得多加几层被,好让自己暖和。

        这时候进城的人也少了些,有一十七八岁少年缓缓进城来,身上穿着破旧补丁长袍,背上还背有比他人还大的包袱,显得有点滑稽,但少年眉目清秀,长发用发带整齐的捆绑着,如果不是衣服和包袱破了气质,大致也是个偏偏少年。

        守城的士兵的慵懒的靠着城壁,接过少年送来的两文钱过路费,说道:“哟,朝歌,又进货了?!”

        少年的名字是叫朝歌。

        朝歌满脸笑容,说道:“跑了挺远的,还算不错。”

        “哈哈,你小子,怪不得说这几天我没见你人。”守城士兵笑道,走上前去,提了提他的包袱。

        “哟呵,还挺重的。”

        告别守城士兵,朝歌朝着街中心走,那里有一间铺子,专收兽皮兽骨,朝歌的经济来源,就是这个,他帮着附近村子代步收兽皮兽骨,然后拿到这铺子来换成碎银子,赚一些跑路费,虽然不多,但是足够在这个小城里生存了。

        铺子名叫珍宝坊,里面尽是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连壮阳药春药都在卖。

        朝歌进了珍宝坊,里面这时候没客人,只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坐在台上,手上的算盘砰砰砰发出清响,神情之专注,就连朝歌进来都好似没发现。

        朝歌走到那老头儿身前柜台前,把包袱解了下来,放到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除去包袱,他的背上还有一个用白布包裹着的长条状物体,先前是因为包袱太大,把这玩意儿挡住了没看到而已。

        “王掌柜的,赚钱啦!”

        “知道了,你别把台子给我压垮了,压垮了,你这一袋子都陪不起。”老头儿不慌不忙的放下算盘,抬头淡淡说道。

        “这台子要是被这点儿东西压垮,那说明这是假货!”朝歌撇撇嘴说道,这台子可是用铁木做的,起码能承十几二十个壮年男人,他这点东西换算成重量,洒洒水都说多了。

        王掌柜没接下话,朝歌也懒得废话了,直接把包袱打开来,里面有数张黑色白色毛发夹杂的皮毛,还有些淡淡的血腥味弥漫出来。

        “王掌柜,这些可都是好货!小子从大老远收回来的。”朝歌从里面抓了抓,捻出一张完整的狼皮,是雪白色的,且极少的瑕疵。

        “这雪狼皮可是不常见的,好家伙,它可花了我不少银子才换来的!”

        “还有这张,虽说颜色有点驳杂,但你摸摸,柔顺的好的,是件好货吧。”朝歌又拎出一张白灰相兼的狼皮。

        “还有这张……”

        一张张的狼皮从包袱里掏出来,直到铺满了整个柜台,朝歌清了清嗓子,又道:“王掌柜的,您看看,这些值多少银子?起码也得有这个数吧。”说罢,他伸出五根手指。

        “五两?”王掌柜的看了一眼朝歌,开口道。

        “哎,是五十两!”朝歌连忙反对,手上比了个五,又食指交叉比了个十。

        “最多三十两。”王掌柜的比了个三,从怀里掏出三张银票,压到桌上。

        “调皮。”朝歌左手四,右手五,道:“四十五两,不能再少了。”

        “三十五两。”王掌柜的往银票上加了块碎银子。

        “这雪狼皮可是我花上二十几两买的,给点赚头跑路费吧!”

        “三十七两!”王掌柜的脸色依然平淡,接着加了两块小碎银子。

        “一共有七张狼皮啊!”朝歌哀嚎声起。

        “三十九两!”

        “成交!”朝歌突然正色,一拍桌,生怕反悔似的把桌上的银票一把给攒了过来,又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

        这一惊一乍倒是让王掌柜的有点疑惑,于是他就说了:“你等等,我检查下在说。”说完王掌柜的就把其中最贵的雪狼皮给拿了起来。

        朝歌脸色一变,边说边退:“哈哈,王掌柜的,时间不早了,我还得回家煮饭洗衣服扫地洗澡补屋挑水了,你也知道,我就是个单身汉,没人帮着打理这些。”

        “所以,告辞!”朝歌迅速转身,淡定的走出珍宝坊,刚出门口便脚底抹油般跑的飞快。

        路人都还在摸不着头脑,珍宝坊里就传出一声怒吼:“朝歌你个兔崽子!”然后王掌柜的提起衣服出了门张望,但哪儿还有朝歌的影子!

        ……

        与珍宝坊有一定距离的街道上,朝歌哼着小曲儿,心情极度愉悦,走出六亲不认步伐,刚刚那些狼皮,其实最为珍贵的雪狼皮他才用九两银子换的,因为那张狼皮的背上有一道大型的划口,横穿整个皮毛,就像是这头狼被一刀或是一剑给劈成两半。

        幸好朝歌有特殊的缝纫技巧,又在珍宝坊拿出来的时候是毛向上的,所以王掌柜的没发现,这一单生意,朝歌边走边算了算,除去本金,再加上一路上的干粮钱除去,净赚二十一两!

        得罪人这种事更是不可能,就算得罪了也不怎么样,狼皮毛可是在春阳城权贵里面盛行,白色狼皮毛更是珍贵,就算它不是整体,也可以用来制作披肩,价格更是比朝歌虚构来的要翻上几翻,所以珍宝坊也没吃亏,反而赚了很多。

        “嘭!”

        朝歌还在走神呐,突然迎面跑来个小乞丐,还没回过神儿就被撞翻在地,小乞丐连忙起身摸了摸额头,又恶狠狠的瞪了一眼他,跑开了。

        “我特么,明明是你撞的我好吧,怎么感觉像是我撞你了一样……emmmm……没毛病,记得那个啥说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来着???”朝歌坐在地上自言自语,一会儿后起身,拍了拍衣服。

        “嘶~这头是铁打的吗?!”朝歌被撞的胸口生痛,忍不住去揉了揉,刹那,脸色白了一白,立刻朝小乞丐离去方向追去,边追边喊:

        “狗日的贼娃子敢偷你朝大爷的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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