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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疗伤


生命于他们是儿戏么?他们怎么可以如此轻易就决定一个生命的长度。

        拉斐尔呆愣的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任由诺森伯兰拉着他的手,拖着拉斐尔往前行进。

        丹戈尔走在队伍的最前端开路。

        现在已经临近丹戈尔这一小队的集合时间了。他们三个开始慢慢往回走,一路上三人都沉默不语,除开诺森伯兰,其余两人的心情都无比沉重。

        清风拂过,空气稍微不再那么闷热。

        一道信号弹骤然在身后的天空炸响。

        血族都是自私自利的动物,如果不是到了绝境,绝不轻易向他人求援。

        拉斐尔闻声迅速甩开诺森伯兰的手,集灵力于足下,犹如脱缰的野马,疯狂地往信号所在方向飞奔。

        丹戈尔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大喊:“拉斐尔!你等等!”

        拉斐尔一路狂奔。他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一直在不停催促着他。就算再累都不能停下!停下,就会让更多的人面临死亡的威胁。他必须告诉众人,阿玛西伽罗是一条毒蛇!

        经过几个大树的遮挡后,丹戈尔已经完全找不到拉斐尔的身影。

        拉斐尔在密林里逛奔。他已经顾不得细看脚下的石头树根,时间不容许他多做停留。此刻,他多想拥有一双翅膀,或者达到像中级魔法师那样,御风而行。这样他就能飞过密林,尽快支援对方。拉斐尔不想看到有人在自己面前死亡,即使对方是令他恐惧的血族。

        一个趔趄,拉斐尔猛地被脚下被一根粗壮树根绊倒,顺着的斜坡就滚了下去。在滚下山坡的过程中,他不停地和地上的石块,草木发生撞击。等拉斐尔最终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就此陷入了昏迷。

        拉斐尔觉得自己身体无比的痛,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一段艰难的训练岁月。全身上下布满了伤痕,即使在睡梦中都无法得到纾解的疼痛唤醒了他的意识。他慢慢睁开眼,才发觉自己躺在灌木丛之中。四周一片死寂,听不到其他生物的声音。他想自己应该是和诺森伯兰他们走散了。他试图起身,但从身体各处却传来了剧痛成功阻牢了他的动作。方才失足造成他全身上下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撞击伤,左膝尤为严重,膝盖骨硬生生地撞在了石头上,骨头碎裂。

        拉斐尔苦笑,自己自从来了黑世界,好像就没有走好运的时候,还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深吸一口气,运起灵湖中的灵力慢慢洗涤全身,开始治疗伤势,等身体疼痛稍微被缓解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坐起来。身上的衣服被刮破了不少,膝盖处的裤子已经破了,留了不少血,将裤子染红了一大片。

        拉斐尔观察了一下自己身处的地形,庆幸自己现在躺在一个地形崎岖的小山沟里,若是其它地形平坦的地方,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估计早引来了野兽。

        检查了全身,除开左膝骨头碎裂之外,还有一个令他头痛的事情发生了。诺森伯兰给他用来改变人类气息的药剂也掉了。以目前情况判断,明天自己的人类气息就会恢复。当务之急是先找到诺森伯兰才行。

        拉斐尔一咬牙,勉力再次对膝盖使用治疗魔法,白色光圈不断在伤处来回穿梭。与治疗查理的黄色光晕不同,为避免暴露身份拉斐尔用的是黑魔法。现在四下无人,拉斐尔则使用了自己更加熟练白魔法。直到拉斐尔竟灵湖内储存的灵力全部耗尽,拉斐尔才拖着受伤的左膝,手脚并用匍匐前进。他掏出诺森伯兰送他的匕首,在四周找了几根木棍,稍微削的平整些,从里衣撕下几块干净的布,用来固定左膝的骨头。等做完这些,拉斐尔已经疼得满头大汗,脸色苍白,为避免自己呼痛引来野兽,嘴唇都被他咬破了。

        拉斐尔召唤出魔杖潘西以作拐杖。他的双手用力攀住潘西,尽量把身体的中心都压在右腿上,避免对左膝造成第二次伤害。一步一挪,以龟速慢慢朝着记忆里信号弹发射的方向挪去。

        走了几步,拉斐尔来到一个山坡下,由于身体受伤,眼前陡峭的山坡都成了高不可攀的巍巍高山,拉斐尔只能拖着病体绕行。

        夏日的炎热随着日头西斜,温度渐渐下降,但在这被密林覆盖的山沟里,却更加闷湿。

        拉斐尔鼻子前好似被蒙上一层湿布,肺里一团浊气,一直不得清爽。在这丛林里行走了快三个小时了,他不但没寻到一个人,而且还令自己迷失了方向。

        背靠一颗参天大树,拉斐尔慢慢地坐在粗壮的树根上,用手擦去头上的汗水,膝盖上的伤因为长途跋涉变得愈加严重,整个膝盖都红肿起来,原本的缠在膝上的白布也被染成了红色。方才一路行走,拉斐尔自然也没有闲着,他在慢慢释放出灵湖灵泉水向四周吸收五元素,等到了这里,体内又积蓄了一些灵力。再次施法治疗,膝盖处传来不容忽视的疼痛令拉斐尔对周围放松了警惕,直到听到从正前方的丛林深处传来生灵行走的声音。

        拉斐尔迅速躲在树后拿起潘西屏气凝神死死地盯着晃动的草丛如临大敌。

        一个黑色的倩丽身影出现在草丛后。

        拉斐尔惊呼:“贝琳!”

        贝琳两只手里拿着匕首,警惕地注视着拉斐尔的方向,不确定的说:“你是,那个弟弟?”

        拉斐尔放松下来,支着潘西走过去,一脸庆幸。“贝琳,我还以为是阿玛西伽罗,吓死我了。你好,我叫冯.拉斐尔,你叫我拉斐尔便可。”拉斐尔不适应以假名自称,尴尬地挠了挠头发。

        贝琳把匕首利落地插进靴子里问拉斐尔。“你怎么一个人。”

        拉斐尔窘迫。“我不小心和丹戈尔他们走丢了。贝琳你看见其他人了么?”

        “没有。”

        待贝琳走近才注意到拉斐尔是多么遍体鳞伤,狼狈异常。

        “你怎么伤的这么严重?遇见阿玛西伽罗了?”

        拉斐尔艰难地坐回树根上,刚才一激动,又牵动了伤处。

        “算是吧,但我不是因为它们才这样的。”拉斐尔不好意思的地说,“我是从山坡上滚下来的。”

        贝琳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真没看出来你还是这么莽撞的人。但你这一身的血可不是一个滚下山坡造成的吧。”

        听到贝琳这么问,拉斐尔捏住衣服的一角,低头凝视自己身上一块又一块深浅不一的血渍,声音低哑。“查理和约翰死了。”

        “这么快?”贝琳感叹,她没想到这两个男人这么快就成了这场猎杀的牺牲品。

        “这么快?贝琳,同伴死了你一点都不难过?”

        “为什么要难过?我和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谈不上是同伴。与其对死者念念不忘,你还不如自求多福。”

        贝琳蹲在拉斐尔跟前端详拉斐尔受伤的膝盖,仔细地检查起来。一丝丝白魔法的气息还未散去,迅速引起了贝琳的注意。贝琳疑惑的睇了拉斐尔一眼,又继续手上的动作。

        “你别动,可能会有点疼,你忍着点。我给你治疗一下。没有了你哥在,你能活着还真是奇迹。”

        贝琳手中聚集一团光晕,释放在患处。与拉斐尔相比,贝琳的灵力更加精纯,强劲,修复速度自然就更快。她甚至都不用像拉斐尔一样需要用手控制光晕移动,全靠念力。

        拉斐尔此时才恍然大悟,眼前这个身材纤细的贝琳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羸弱,而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强者。但拉斐尔哪里会知道,贝琳已是强弩之末,久病成医罢了。

        治疗完毕,贝琳拍拍身上的灰尘,又在拉斐尔四周施法画出一个红色的圈。她叮嘱道:“我去四处看看,你这伤基础修复至少需要半个小时。你留在此处别出这个圈,我去去就回。”

        拉斐尔似想起了什么急忙对着贝琳远去的身影喊道:“贝琳!你可千万不能被阿玛西伽罗咬到,它是有毒的!”

        贝琳头也没回,潇洒的背对着拉斐尔挥挥手。“我早知道了,你还是关心你自己吧。”

        拉斐尔看着贝琳的身影在眼前消失,隐于密林之后,方才低头端详膝盖上的修复光晕,脸上勾起浅浅笑意。这个贝琳还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外冷内热的女士。明明看起来是个比自己还年幼,却比自己更加强大。

        拉斐尔正想着贝琳,忽然发现有什么奇怪之处。贝琳刚刚说,她早就知道阿玛西伽罗是毒蛇,她是怎么知道的?难道她以前来过?作为行业潜规则,必定不会那么容易让他人打听到。除非贝琳来过,或者有亲朋知晓此事。但是如果是她的亲朋,那这次为何她又是孤身一人来此猎杀?

        时光易逝,转眼之间,贝琳便回到了拉斐尔身边。贝琳此去寻到内有活水的一处洞穴。此时已是傍晚,那个洞穴当做今晚两人的容身之处再好不过。

        拉斐尔闻言便要动身,贝琳走在前,看着身后的拉斐尔走的踉踉跄跄,自发地上前搀扶。

        贝琳寻到的洞穴并不深,尽头有一个小水潭。

        贝琳将拉斐尔安置在水潭边,就出去寻找今晚的猎物。拉斐尔抬抬左腿,经过贝琳的治疗之后,至少左膝已经可以受些力了。虽然还是需要潘西的辅助才能行动自如,但是终究比之前好了许多。拉斐尔撑着潘西在洞穴四周捡拾干树枝生火。等拉斐尔好不容易收集完一晚上的柴火,把火点上,贝琳也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回来了。

        贝琳把一只肥硕的野兔扔到拉斐尔怀里。“吃吧。”

        拉斐尔便带着兔子和匕首,一瘸一拐地走去水潭边。正要纠结如何对兔子下手时,贝琳突然出现在拉斐尔身后询问。“喂,你这是干嘛呢?”

        “处理兔子啊,要不怎么吃?”拉斐尔抬头,一脸人畜无害的模样。

        “啊?处理?直接咬一口就可以喝血了,还处理什么啊。”

        贝琳想起拉斐尔平时的言行举止,心想这拉斐尔大约是犯了贵族的矫情病!

        血族贵族们,是不屑于喝这种动物血。他们都饲养着专门的血奴。这种动物食物,也就只有在经过精心烹饪之后才能勉强入口。动物的血液自然没有人类的血液美味。若按照人类对食物的划分来算,动物的血液是素食,人血就是荤腥。身为血族贵族,自然都是食肉动物。所以贵族才宁愿吃兔子肉,也不愿喝素食血。这是贵族们决不妥协的饮食美学。

        贝琳内心不由得开始吐槽,还是身为平民的自己简单粗暴。食物,能够填饱肚子就好了,哪里需要搞那么多事情去符合贵族的食物美学。

        贝琳抢过拉斐尔手里的兔子,将拉斐尔赶到一边去。“算了,还是我来吧。你这个大贵族还是一边等我伺候吧。”抓起兔子掰住脖子一口咬上去吸食。

        知道现在拉菲日才恍然大悟,现在自己作为“血族”应该是这么吃饭。

        贝琳手脚迅速,放血、剥皮、去除内脏、清理血污,很快一只兔子就被支在木架上烘烤。等兔子肉都烤熟了,拉斐尔才诚惶诚恐的接过来。贝琳已经被两只兔子的血撑饱了,这一整块儿兔子肉自然全进了拉斐尔的肚子里。

        用完食物,疲惫了一天的拉斐尔再也撑不住厚重的眼皮,没过一会儿就靠在石壁上沉沉睡去。

        贝琳凑到拉斐尔身边,无奈地摇了摇头。她坐在拉斐尔的对面一边继续为拉斐尔治疗伤处,一边借着火光仔仔细细观察拉斐尔的睡颜,最后总结了一句。“真是一个奇怪的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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