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离别意
春风不识离别意,
年年吹到蜀山南。
春花不识离别意,
年年开满山南坡。
春茶不识离别意,
年年落入山人锅。
我很奇怪,和朋友离别的时候总是不进入状态,按理说应该是好几个人在某个烧着肉或者烤着串儿的地方好好唠叨唠叨,然后依依不舍地叹口气,或者哭一哭。
可每次走的时候我们几人总是特别潇洒。
戴上耳机,拖着八十斤的行李箱背着三十斤的书包和电脑,哼着“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可能是因为我们都不是品学兼优的三好青年,七原罪各有所长,所以每次本应该是愁绪万千的离别变得好像上战场一样,有的人悄悄地就走了,走之前几天都不再和你说话,只是上路的时候在群里发两个字“走了。”
还有的人同样走之前就不出来见面了,倒像是之前还在无忧无虑疯玩的人没来得及吃散伙饭就没了影子,只会发一个几千公里的位置。
还有的人也像我一样,会发一首“别送我”到群里,我们都走的很潇洒,也都不觉得伤心,因为已经度过了那个童年朋友大量流失的年纪,也就是从高中到大学过度的过程,这个过程一瞬间就能过滤掉百分之九十的朋友。
但过滤所剩下的精华就显得尤为可贵了,不是可贵在这群人到底对我有多重要,可能没了他们我还是可以活的好好的,最可贵的是,不管过了多久,每次咱们回到家里都能像从前一样很开心。尽管我们已经与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不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巅峰还是我的思维过早老化的缘故,在有了这种朋友并且对咱们的关系深入思考过之后,我才理解了我,和我们这群人的意义。
锦上添花根本就是比雪中送炭好,因为那是花,因为我们是生在和平年代却渴望战乱的时代失败者。
我会留恋的东西越来越少,同样也因为人们之间互相“雪中送炭”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我几乎没有了什么特别留恋并且会让我依依不舍的人,虽然在外地远离家乡的周期不过一个季节,但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会觉得家里的人们好像越来越遥远了,不是距离,而是记忆。
我活在他们的四个月之前,同样他们也只认识四个月之前的我。
四个月有多久?
人一辈子有好几百个四个月,四个月头发只能长几寸,四个月几乎完不成什么大事。
但四个月却可以认识许多人,见证几百个日出日落,阴凉炎热,而且有可能每一个日出日落,每一天都可能带来绝不相同的感慨。
那些离别了的人,再次相聚的时候他们的年纪其实都很小,从相遇算起来到了离别都互相活在他们聚在一起时的年龄里,而互相活在一起的时候越多越长,这个人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对方的好和坏也在不断放大。
记忆的积累很神奇,对某个积累得越多就觉得他越可爱,虽仅限于物质和行动上,但对自己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同样的,人厌倦新事物的能力和对冲突妥协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所以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做朋友就显得特别有趣,这样的人就算认识半年几个月,也能让我不舍昼夜地去那边见他,即使对方并不是特别在意我。
到头来离别到底是什么呢?真的是两个人离开了同一个地方去了不同的地方吗?那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几个从小到大都能走在一起的人呢?
我想离别并不是分开在两个地方,离别是当一个人想尽办法把另一个人牢牢记住,舍不得忘掉,每天都在思念的时候,对方却在疏远并慢慢地忘掉他。
这时候这个人身上所散发所产生的失落感,才是真正的离别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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